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門新聞
新聞

施家倫促立法監管市場行為

2015-02-08 00:00

【特訊】政府昨日宣佈,恢復對石油產品進口准照制度,並加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的立法進度。施家倫認為,相關措施有助於政府對於油品進口價格的掌握,進一步了解油品定價機制,希望政府在法制建設、行政執法和加強市民權益維護意識等方面加強統籌,多管齊下全面規範市場行為。

第一二/八八/M號法律《保護消費者權益法律》對消費者權益作出一定的保護;《商法典》在制裁及損害賠償方面作出規範;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礙公共衛生及經濟之未發行為之法律制度》亦對「不法價格」、「囤積」、「貨物欺詐」等行為訂定了相應的刑事及行政處罰。但是,相關法律至今已經近二十年,難以適應現實的經濟環境。當局去年開展《檢討消費者權益法律制度》的諮詢工作,考慮賦予消費者委員會享有強制要求經營者提供資料的職權,設立專職仲裁員,強化消費糾紛仲裁機制。

施家倫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方向有利於加強政府對消費市場信息的掌握、分析及對消費糾紛調解,希望當局及時公佈諮詢結論,儘快將修訂文本提交立法會審議。未來應適時研究整合各部法律重新訂定《公平競爭法》,強化經濟局企業的營商行為的監管,加大對壟斷行為、潛規則和不規則行為的打擊力度。

此外,亦可研究擴大跨部門食品價格工作小組的工作內容和聯繫機制,建議將其升級為跨部門市場監管委員會,加強在市場監管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協調統籌,還可以結合三•一五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開展各類違法案例曝光和普法宣傳活動,提升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華僑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