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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翰寧稱粵澳兩地公交卡基本互聯互通 內地置業需了解當地法規

2015-03-22 00:00

【特訊】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對陳明金議員所提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關於質詢提到澳門居民在內地消費問題,消委會一直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權,切實執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根據六月十二日第四/九五/M號法律《重組消費者委員會》第一條規定,「消費者委員會,是具有法律人格及行政和財政自治的公法人,且受本法規及其他適用法例管制」,管轄權只限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的消費事宜。

然而,為了優化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並設法向消費者提供協助,因此,本委員會一直加強與澳門境外的消保組織的合作,至今已經與四十六個澳門境外的消何組織簽署了合作協議,當中包括與內地主要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及廣東等)。

根據合作協議的內容,主要是消費投訴的相互轉介,例如,當澳門居民在內地遇有消費爭議時,可選擇返回澳門後,經由消費者委員會將其投訴轉介至當地的消保組織,依據當地法律跟進處理。消費者委員會會積極研究與內地消保組織進一步加強合作,尤其與橫琴新區的消保組織建立緊密合作關係;同時,繼續藉著「泛珠三角區域消費訊息平台」,收集及發放泛珠三角區域的消費者維權資訊,發揮區域合作的互補互惠的優點,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另一方面,房屋局資料顯示,對於近期在本澳銷售本地以外的不動產活動,房屋局亦十分關注,並已立即採取了相關措施,包括透過短訊向房地產中介人、房地產經紀提示在提供涉及澳門特區以外之不動產中介業務須遵守當地相關法例及規限,以保障客戶之權益;發出新聞稿呼籲澳門市民,欲購買澳門特區以外之不動產時要加倍小心,由於各地有不同的法律及規管方式,在購買澳門特區以外不動產前應先了解不動產所在地有關購買、出售以及租賃的法律法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接觸涉及代理銷售的相關房地產中介人之負責人,向其提醒有義務將其所代理銷售的內地樓花之現況及風險告知客戶。

關於跨境醫療問題,根據衛生局資料,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提升本澳居民的醫療福利,全力保障居民的健康,並透過與鄰近地區的衛生部門開展各項衛生醫療合作,包括緊急救援、藥品監督管理及公共衛生等。因應本澳的技術資源缺乏,衛生局送外診治委員會對個案依法進行專業審議和批准,將符合條件的病人送往本地或外地醫院接受治療,而外地則以香港和內地為主。未來,衛生局將繼續與內地衛生醫療部門加強溝通,積極推動醫療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至於澳門與珠海公交通達卡互聯互通的問題,澳門金融管理局一直在竭力推動粵澳兩地金融合作,其中之一就是金融IC卡的互聯互通,這也是包括了澳門通在內地的使用及與內地的合作。經過多方共同努力,早於二0一一年,澳門通與中國銀聯合作在澳門發行首張符合內地人民銀行所定標準之雙幣(澳門幣及人民幣)「銀聯閃付儲值卡」,該卡可在本澳及內地所有銀聯閃付網絡進行消費。同時,為拓展有關儲值卡在粵澳兩地民生領域尤其公共交通的應用,澳門通於二0一三年二月與廣州嶺南通聯合推出澳嶺公共卡,亦於同年與珠海公交通達卡運營有限公司及中山市中同通智能卡有限公司推出了三地公交卡。該等公交卡載有不同公交公司之電錢包於卡內晶片獨立運作,實現了便利粵澳兩地居民持一張卡於兩地通行的目的。

陳明金所提書面質詢如下:

一、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表示,礙於消委會權限,倘收到對本地地產中介銷售方式,或在內地發生的置業問題的投訴,將分別轉交房屋局及內地消委部門處理。事實上,涉及到好多跨境問題,澳門的局級部門與消委會一樣,都會受制於部門權限無力解決,居民往往求助無門,面對跨境生活日益頻密,針對澳門居民在內地置業、生活消費等出現問題時,特區政府有何對口的銜接機制協助解決?

二、對於跨境醫療的問題,衛生局在回覆本人質詢時表示,跨境醫療服務涉及多個層面的問題,衛生局將深入研究其可行性。對於創新跨境醫療體制,當局有無展開研究?具體情況如何?

三、深圳通、香港八達通在二0一二年就推出聯名卡——「互通卡」,極大便利了兩地居民的互通互行。公交仍然是澳珠兩地居民的主要出行工具,當局有否積極促成澳門通與珠海公交通達卡的互聯互通?

華僑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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