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每個部門都應該守法
【本報訊】廉署批評交通事務局處理巴士服務上多項明顯違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未看到有關報告,未看過條文,不宜評論。但稱,所有批給均有法律法規作依據,相關部門在進行批給時需要遵守。
陳麗敏昨岀席慶祝《歐盟與澳門簽署貿易和經濟合作協議二十周年》研討會後,被問及對廉署批評交通事務局處理巴士服務時回應,未看到有關報告,未看過條文不宜評論。
她指出,部門作出批給時,無需向行政法務司長申請,但每個部門都應遵守批給的法規和指引去做,應知如何守法。若確實發現違法情況,行政當局必須依法行政、依法施政,會有機制處理。相信,運輸工務司司長已責成小組分析,在適當時候會向社會給出反應和回。
歐盟澳門合作協議二十周年研討會
另「歐盟–澳門貿易和合作協議二十周年會議研討會」昨午於科學館會議中心舉行。陳麗敏致詞時表示,過去二十年,歐盟與澳門雙方每年均對協議的開展情況進行檢討,完善各項目的推展並就將來的發展交換意見,相信雙方向前邁進的合作夥伴關係仍有進一步深化發展的空間。澳門特區往前的道路將繼續享賦獨特不二的中歐特色及傳統。隨後,陳麗敏出席了慶祝《歐盟與澳門簽署貿易和經濟合作協議二十周年》“歐洲都市‧捕身捉影”攝影展預展及慶祝招待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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