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正報
新聞
  • 青少年流行時裝技術大賽冀發掘新血
  • 鄭志強自評六、七十分
  • 立會保障人權工作應多做 歐安利臨別贈言
  • 會否再獲委任 馮:點知事頭點睇?
  • 回歸館將展出饒宗頤荷花佳作
  • 陳明金寄望年青人
  • 駐澳門部隊政治委員調整
  • 韓男來澳輸光兩年來盜竊維生
  • 主席依依不捨送別來屆不選議員
  • 社工局冀明年推 無障設計建築 指引
  • 體奧會與中銀連續四年辦獎學金計劃 昨101人獲「優秀運動員中銀獎學金」
  • 責罵應對子女情緒適得其反 鼓勵學習正向態度處理情緒
  • 『伸出雙手感受真摯友情』 本澳大學至友分社獲傑出分社獎
  • 助人為快樂之本! 金沙攜手本澳義工製作三萬五個福袋
  • 澳門教區梁文燕托兒所 加強與家長聯繫和溝通
  • 立方米辦塗鴉賽發掘繪畫潛能
  • 《飄流船廠》話劇本月公演八場
  • 第二屆在台就讀澳生訪黔交流
  • 全澳青創賽初創組初賽18隊入圍
  • 潘雲東副特派員會見兩國駐港總領事

新《土地法》保障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2014-02-24 00:00

政府於2008年成立專責工作小組,啟動《土地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檢討工作,從批地方式、批地面積、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轉讓、溢價金的訂定方法、批地程序、監察履行批地合同的機制等八大方面進行分析。經過先後兩次公眾諮詢汲納社會意見,以及一系列立法工作,經修訂的《土地法》已於去年8月12日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並將與《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於今年3月1日同步實施。
新法律體現十大亮點
總括而言,經修訂後的《土地法》體現了十大亮點,包括:(一)土地批給必須公開招標;(二)豁免公開招標內容明確化;(三)全程公示制度增透明度;(四)收緊無償批給的制度;(五)加強土地利用監察,罰款與溢價金掛鉤;(六)完善土地權利交換,訂明平等交換原則;(七)訂定溢價金須考慮因素,兩年檢討一次;(八)增加措施減少變相移轉土地批給;(九)明文規定移轉批給須交附加溢價金;(十)大幅增加霸地罰金並引入違令罪。
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政府在土地批給之前,一律進行公開招標,因此,政府在進行立法時,基於公共利益,並參考周邊地區的做法,汲納了公眾的意見,一直朝着土地必須公開招標的目標探討。新《土地法》規定,在土地作出臨時批給之前須進行公開招標,但亦訂明在一些例外的情況下,土地批給可豁免公開招標。
無償批給不能轉有償
新法具體訂明了在下列情況下批給可豁免公開招標:1)有利於澳門特區社會發展的公共利益的批給,尤其包括:(1)發展不牟利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或社會服務;(2)興建公共事業設施;(3)配合已向公眾尤其是透過下列方式公佈的政府政策的建設:(i)載於年度的施政方針;(ii)政府在立法會施政報告及施政方針答問大會上公佈;(iii)政府在政策新聞發佈會上公佈;和(4)參與由行政當局發起的城市建設計劃,以及2)興建主要屬居住用途且僅供澳門特區行政當局現職或退休人員使用的樓宇的批給。
為加強透明度,將於同日實施的《城市規劃法》引入了讓公眾參與的制度,而土地的發展利用會以“城規法”為先決條件,因此,將來公開招標的土地,其發展用途已受到“城規法”規限和定性。為進一步讓土地利用訊息更透明,《土地法》引入批給程序“全程公示”制度,以增加透明度。如屬豁免公開招標,須在審議過程中,尤其是在政府有關報告書完成之前,須經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網站公佈申請土地批給的主要內容,尤其是申請人的名稱、申請批給的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建築面積、倘有的溢價金金額,以及申請豁免公開招標的理由。
另外,法律亦收緊了對無償批給的要求,現行法律許可相關土地轉換為有償批給,而新法則規定無償批給不可轉為有償批給。除此之外,無償批給土地的用途亦不容許修改,其權利也不可以移轉。同時,無償批給的土地若因城規改變,可在指定期限內向政府申請更改土地利用,但若其提出更改土地利用的申請並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也可否決其申請,將批給解除及宣告收回土地,且毋須作出任何賠償。
(由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