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正報
新聞

吳國昌促提升防治滲漏法制手段

2014-05-29 00:00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提書面質詢促提升防治滲漏水法制手段
其書面質詢如下:
『政府於2009年成立由民政總署、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衛生局等組成跨部門協作性質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 以協調方式輔助居民處理滲漏水問題。實踐多年來,部份個案長期不能解決,而當局則聲稱在由於法律、行政權限等方面受限制,特別是有部份個案因居民拒絕合作,無法進入單位進行檢測工作。即使檢測完成,歸責明確而遭拒絕配合糾正,也不能依例處罰,需全賴受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訴。今年四月二十四日房屋函覆本人書面質詢,承認有一千零一十三宗滲漏水個案已有測檢結果卻因涉事業主不履行責任及未受影響戶採事不關己態度而仍未解決,並稱最終仍有賴管理公司、管委會及業主們的通力合作。可是,對於本人在書面質詢中提出,參考鄰近地區例如香港特區行之有效的有處理方法,在打擊滲漏水等妨擾行為相對先進及具阻嚇性,例如:如遇上拒絕合作的業主或住戶,政府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入戶調查,又當證實滲水源頭後,政府可規定有關人士必須於指定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可處以罰款另加逐日罰款等可參考的措施,房屋局的覆函未予回應。客觀上是固步自封,並無提升效力的措施。
本人重申,特區政府的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機制應及早檢討改進,提出革新方案,進行公開諮詢,為本澳樓宇滲漏水問題增設專門法例,以行政處罰等方式加強打擊滲漏水問題,解救現時時刻受滲漏水問題困擾的本澳巿民。
為此,本人跟進提出下列質詢:
一、為提升防治滲漏水執行效力,在法制改進方面,究竟可否參照鄰近地區有效的經驗,進行改革,例如在具備適當條件下,有關政府人員可申請法院手令強制入戶調查,以應對有關業權人拒絕合作讓政府人員入戶取證之問題?究竟是經過研究認為不適合,抑或是法務部門根本未有著實研究?
二、為提升防治滲漏水執行效力,對於若滲漏水構成妨擾,歸責明確而遭拒絕配合糾正的情況,究竟可否參照鄰近地區有效的經驗,進行改革,以便在證實滲漏水源頭後,對拒絕進行維修之責任人處以行政處罰,並引入逐日累計罰款以加強阻嚇性?究竟是經過研究認為不適合,抑或法務部門根本未有著實研究?』

正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