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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撐佔中集會改新麗華廣場

2014-10-01 00:00

【本報訊】「澳門聲援香港爭取民主普選」發起的聲援香港民主運動集會,原計劃於今晚八時在立法會前地舉行,並早已向民政總署宣告,但昨日民署以地點為煙花匯演主要觀賞場地為由,要求發起人更改集會地點。最終,發起人決定與另一在在新麗華廣場(友誼廣場)相同主題的集會合并,即集會改至新麗華廣場舉行,時間則由晚上八時至十時維持不變。發起人批評當局拒立法會前地集會的做法毫無理據,是打壓公民自由的另一惡例。
民署以煙花匯演為由拒批立會前地
民署發新聞稿指,考慮到十月一日晚上舉行國際煙花比賽匯演,而立法會大樓前地的公共地方是主要觀賞地點,預計會有大量人流聚集,為維持行人及車輛之良好秩序,避免造成安全隱患,民署聯同治安警察局主動約見申請人伯出說明。
集會發起人表示,昨午收到民署電話通知,要求更改地點,發起人指出,根據第2/93/M號法律第十條「反示威」的規定,治安警察局應採取措施,在集會進行時有責任要派員確保參與集會者的集會自由,免受反示威干擾。但當發起人在電話提出這論據後,民署就聯同治安警邀約會議。
在發起人多次追問下,當局仍無法提供確切「會很多人觀賞煙花」區域的範圍,並在會議前已準備好「不容許」集會的通知信件,明顯不存在其所聲稱的「有誠意溝通」,意圖促使聲援香港民主運動的集會遠離有居民路過的地方進行,期間亦無法解釋治安警是否無信心維持公眾秩序、煙花觀賞區的問題,是當局打壓公民自由的另一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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