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下週於立法會審議。澳門彩虹認為,當局只以口頭承諾會將家暴服務範圍延伸至「同性同居」關係,惟仍然拒絕重新寫入文本中,實不能認同,希望立法會屆時能恢復相關條文,為同志提供平等保障。
澳門彩虹理事長林嘉龍、同志權益關注組發言人周庭希昨到立法會遞信,請求議會對下週一展開審議的家暴法,能恢復將同性關係納入保障範圍,並在常設委員會審議時安排會面,以說明立法保障同性關係之立場和理據。
周庭希表示,社工局早前與關注家暴法的相關團體會面時曾承諾,即使家暴法條文裡沒有對同性方面的保障,其提供服務也會延伸至同性關係。但周等不認同,因法案不只服務,還有保護保密措施等其他方面,若不重新恢復有關條文,當局屆時根本無法可依,當同性關係中出現家暴,已可預期能提供的協助有限。
周庭希說,由於同性關係在社會存在污名化,其家暴中就存在一獨特狀況,以公開對方性向作為脅迫手段。惟在現時情況下只要舉報、求助就會「被公開」,導致根本沒有受害者願意去報案,實需該法提供保密保護。該會成立兩年多來共收到約三宗同性家暴的個案。
周庭希重申,與本澳文化相近的台港兩地雖未有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家暴法都有去保障同性關係,而且將之納入保障範圍,並不等同就要認同同性婚姻合法化,兩者立法無必然關係,不應盲目將之剔出家暴立法保障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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