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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協倡定生活噪音執法指引

2014-02-19 00:00
  【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當中提到將監管生活噪音,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認為有必要就該部份制訂執法指引,指引除能讓執法部門有章可循外,也可讓居民了解執法準則,減少違法。

  新青協環保政策關注組召集人楊文遠表示,控制環境噪音法案出台後對於提高居民生活質素應能起積極作用,其中關於對生活噪音的監管對居民的生活更有直接關係,但噪音法律能否起到預期作用,執法將是關鍵。有關法案建議晚上十時至翌日早上八時,不得在住宅樓宇、公共地方進行任何可產生騷擾他人安寧及休息的噪音的日常生活活動,尤其娛樂活動及樂器演奏;也不得讓住宅樓宇內的寵物發出騷擾他人安寧及休息的噪音」。他認為,這些條文中沒訂明量化準則,根據環境保護局的標準,生活噪音多為“滋擾性”噪音(如打麻將、派對或寵物發出的聲響),特點是有突發性與不具持續性,有異於通風設備或打樁等由設施產生的“污染性”噪音,因此測量上相對困難。法案亦建議參考外地,由機動性較大的警務人員擔任執法人員,從滋擾角度,以自身判斷作為執法標準,以便快速處理個案,提升執法效率。他在認同局方觀點的同時,認為當局有必要制訂執法指引,讓執法部門有章可循,令整體執法行動較為歸一,同時在法律實施前當局必須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居民清楚法例內容。盡快公佈指引,讓居民能夠清楚界線在哪裡,從而減少甚至避免違法的情況。

  楊文遠又指出,現時不少澳門居民的工作都是24小時輪班制,晚班制,大家應將心比心,自覺自律,無論日間或夜間盡量避免產生生活噪音,讓大家都有一個良好的作息生活環境。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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