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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權入大廈查滲水 認同卅年樓須強制檢驗

2014-04-16 00:00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局局長賈利安稱,根據現行法例,政府沒權進入私人單位檢查滲漏水。他認同30年樓需要強制檢驗。

  議員麥瑞權質詢行政當局會否重新評估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功能和成效。房屋局表示,處理滲漏水的最重要是業主理性接受勸喻,局方人員會先以電話協調,成功個案佔15%。政府處理滲漏水的聯合中心成立至今成功處理7成個案,共7,100多宗。多位議員在口頭質詢會議上敦促政府加強處理。

  賈利安稱,根據現行法例,政府沒權進入私人單位檢查滲漏水,滲水並非所有個案都能憑肉眼判斷,檢修可能涉及損壞居民的私人物品,例如浴缸,當局已經提出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擴大政府處理的權限。賈利安稱,回歸前曾經2次要求檢察機關發出進入私人單位檢驗的申請,但不獲批准。

  賈利安稱,政府認同大廈30年樓齡需強制驗樓,正研究強制檢驗的範圍,如果能實現,政府傾向由私人單位處理,一些個案由技工已能處理。他強調政府對強制驗樓持開放態度。議員吳國昌要求政府驗測由鉅富及善豐建築團隊興建的物業。賈利安稱,鉅富及善豐事件性質不同,善豐只有數條柱出現質量問題,是個別事件,暫時看不到有需要檢查同一團隊處理的物業,不要引起恐慌。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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