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明確了嚴格依法懲處的6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包括在醫療機構內毆打或故意殺害、傷害醫務人員,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懸挂橫幅及在醫療機構公共開放區域違規停放屍體等擾亂醫療秩序;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採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物品進入醫療機構;以及故意擴大事態,教唆他人實施針對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統計顯示,2013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門診量是73億人次,比上一年增長6%;出院人數1.91億人次,比上一年增長了7.3%。全年統計到的醫療糾紛為7萬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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