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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巧立名目增加高官補償_吳區要求就法案諮詢公眾

2014-05-05 00:00
  【本報訊】直選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促請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將《候任、現任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連同政府提交的最新的工作文諮詢公眾。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現正審議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保障制度法案。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昨日召開記者會,促請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將法案連同政府提交的最新工作文本諮詢公眾。兩人認為,政府提出增加離任補償吸引非公職出身人士參政是“巧立名目”,加強民主參與才能真正吸引人才,同時認為離任補償已足夠補償官員離任後兩年內不工作的損失,沒有必要再設立“禁止工作補償”。

  吳區認為,法案本身已包藏不合理的重覆補償,且以增加非公職人才任高官的吸引力為藉口,把非公職出身的主要官員離補臨時「加碼」,是巧立名目多發補償。區錦新說︰「要增加補償才肯上任當主要官員,那他是為了抱負,為社會服務,還是為了錢呢?如果為了錢,18萬多(月薪)都唔夠貪污賺得多。」

  吳國昌指出,依照法案原文,一名任職十五年的主要官員離任時,已可獲一筆高達四百七十多萬元的「離任補償」。這筆「離任補償」應已足夠補償高官離任後一兩年「過冷河」暫不工作的損失,無需要在法案中另設「禁止工作補償」,多付公帑達三百萬。

  他指出,將非公職出身主要官員「離任補償」由14%加碼至30%,以任職十五年主要官員離任來計算,這筆「離任補償」一下子由四百七十多萬元激增至一千零一十萬元。吳國昌認為,現在主要官員月薪已達十八萬七千多元,對99.9%的本地居民來說,絕對不能說是不夠吸引力。因此,絕對無需再以「增加非公職人才任高官的吸引力」為藉口,巧立名目多發補償去增加吸引力。

  區錦新補充,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在年初時大幅加薪10%,已引起社會不滿,公務員最近一次調升薪酬時,特首及主要官員的薪酬亦隨之調升。「在公眾來講,已經是十分腐敗,(主要官員)自己為自己謀利益,在加薪又加薪之下,再計(離任補償)14%,30%,讓公眾覺得全部都是貪錢小人,這絕對不是特區之福。」

  公共政策學會認同,離任補償對主要官員具有足夠保障,再另設“禁止工作補償”,反令社會質疑有人“肥上瘦下”。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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