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澳門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即以往由維澳蓮運營運(綠巴)之標段的批給。交通事務局長汪雲表示因「時間有限」,為了確保服務不受影響,政府正積極與本地一家有經驗的公司加緊接觸,磋商承接維澳蓮運營運路線服務的條件和安排。
汪雲昨日在出席一項公共活動時,被問及政府決定豁免公開競投並以「直接磋商」方式批出綠巴路線的原因。他說政府必須在下月底恢復綠巴正常服務,考慮了時間上安排以及確保服務不中斷,故豁免公開競投,以「直接磋商」方式批出維澳蓮運原來經營的路線。
汪雲預計雙方的接觸本月明朗化,可向外公佈進一步消息,確保原維澳蓮運營運的巴士路線服務平穩過渡。
汪雲表示,局方正加緊與本地一間有「大規模車隊、管理大量司機」的公司直接磋商。他說合約內容包括承諾聘任維澳蓮運在職員工,保障員工的福利及待遇等。
交通事務局指出,維澳蓮運公共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2月4日正式破產,基於公共利益,為確保巴士服務不中斷及保障員工的就業權益,政府經法院批准租賃維澳蓮運的企業以營運巴士服務至今年6月30日。
新聞稿指出,重新公開競投需時約九個月至一年,租賃合同快將屆滿,批給程序極緊迫。公共客運服務須由具備能力的公司經營,為確保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持續,必須儘快直接磋商,批給原維澳蓮運路線的經營權,以保障居民的利益。
議員抨直接判給
議員區錦新稱,無法接受政府做法,維澳蓮運事件後,政府遲遲不作決定,現在突然公佈直接批給,令其他有興趣經營者沒有機會,令人感覺“官商勾結,私相授受”。
議員何潤生認為,今次直接批給,居民再次被逼接受,顯示政府施政能力不足,處於被動,見步行步。他提醒政府與新經營的公司簽署合約時,必須參考早前廉政公署對巴士服務合同提出的意見,完善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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