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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被重佔政府強硬對付

2014-06-09 00:00
  【本報訊】毗鄰九澳高頂馬路、石礦場東南側的一幅特區土地在政府收回後,被人重新非法佔用,且未見收歛跡象,政府發現後向檢察院檢舉。政府重申,特區土地屬國家所有,土地對澳門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政府絕不容許非法霸佔公地、破壞山體、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定必強硬對付,重新佔用已收回的公地屬刑事罪行,可被判監,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近年雷厲風行打擊霸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自2009年3月開始跨部門清遷土地,政府已收回55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面積共23萬多平方米。

  但在政府三令五申下,仍有人試圖挑戰法律。毗鄰九澳高頂馬路、石礦場東南側的一幅土地於年前被發現遭非法佔用,政府2011年成功收回這幅土地,並圍網標明這是特區土地。但政府人員於2012年到該地段巡查時,發現部分圍網被人拆除,部分土地被重新非法佔用,放置大量建築機械、棄置車輛、貨櫃及雜物。有關部門立即向檢察院檢舉,並展開程序跟進。

  政府再派員跟進該,發這違法行為未收歛,地段內的部分土地被人重新安裝金屬圍板、金屬圍網,放置貨櫃、建築機械、建築材料等雜物及建棚屋。

  政府一再強調,土地對澳門可持續發展極重要,政府打擊佔地及非法工程的決心堅定不移,工作從未鬆懈,絕不手軟,絕不姑息重佔已收回土地的違法行為。根據《刑法典》第185條規定,未經有權限者(行政當局)同意或許可,擅入設有圍障公眾不可自由進入的地方,可被處以徒刑。政府一經發現,定必檢舉,切勿以身試法。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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