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不批准發起民間公投團體之一的「開放澳門協會」按集會示威法申請在公共地方設立票站,理由是活動並非集會。發起民間公投的團體原計劃在5處地點設立票站,他們決定改為全部電子投票,繼續在街頭收集投票。
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成員之一的周庭希稱,希望投票人數會超過5,000人,多於投票選出特首選委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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