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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社倡全面實施最低工資 立會常委會聽取意見

2014-11-26 00:00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聽取新澳門學社對《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的意見,政府代表包括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等列席會議。

  新澳門學社三名代表蘇嘉豪、周庭希和陳樂琪列席會議,他們提出四點書面建議,分別是要求最低工資涵蓋所有工種、最低工資金額與月入中位數掛鉤、政府臨時向中小企提供最低工資補貼,以及法案訂明僱主不遵守最低工資的罰則。

  理事長蘇嘉豪在會後表示,法案建議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時薪30元並不足夠,應每年調整最低工資,計算方式以本澳月入中位數的一半或6成,以現時月入中位數1.3萬元計算,時薪應為31.25元至37.5元。

  學社要求政府臨時向中小企提供最低工資補貼,建議僱主至少支付7成最低工資,政府最多補貼3成,為期1年,補貼對象僅限本地僱員。又建議法案訂明僱主不遵守最低工資的罰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稱,在明瞭實施最低工資情況前,列明每年重新計算最低工資可能武斷。鄭志強稱,政府至今仍未提供本澳還有多少工種時薪低於30元,以及未有業主會的大廈數量,難完善法案條文,他擔心日後會激化矛盾,產生民怨。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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