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跨部門油氣產品價格工作小組於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對本澳7家石油公司(包括聯合石油有限公司、東方石油有限公司、加德士石油(澳門)有限公司、德興行石油(澳門)有限公司、美豐石油有限公司、南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澳門蜆殼石油氣有限公司)作隨機抽樣調查,檢測結果顯示個別油公司產品“斤兩不足”及“斤兩過剩”,須進一步完善產品重量管控。
今次委託一家具資質認可檢測機構檢測,按國家標準及管理辦法、本地市場環境擬定出合適檢測方案,對本地瓶裝液化石油氣殘液量(殘液量是指常溫常壓條件下,液化石油氣瓶內不能正常氣化燃燒的殘留物質的質量)及充裝量(充裝量是指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當次充裝在鋼瓶中的液化石油氣的重量)進行計量檢驗。檢測機構人員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期間,在市場上抽取了7家石油公司共逾百瓶樣本檢驗。
檢測結果顯示,受檢的氣瓶殘液量符合方案允許值範圍。至於充裝量檢測,大部分受檢的氣瓶瓶身標注充裝量與實際充裝量誤差值符合方案允許值範圍,只有聯合石油公司少數樣本超出允許值,其實際充裝量與標注充裝量誤差值範圍在-0.9KG至+0.5KG之間波動,反映該公司產品在重量監控上需進一步加强,已致函要求該公司作出改善。
油價小組今後會作同樣抽檢,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會繼續履行職責,關注及研究燃氣產品價格變化及各類衍生問題,提出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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