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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接受登記

2015-02-03 00:00

  【本報訊】政府於2014/2015學年繼續實施“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符合資格的學生,由本年2月3日至3月31日辦理登記後,可獲發澳門幣三千元津貼,預料受惠學生人數34,000人,政府預算投入約為澳門幣一億零二百萬元。

  登記人資格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在本澳或外地修讀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高等專科學位、兩年或以上的文憑或副學士課程的學生均可登記。

  登記手續簡便快捷

  符合發放條件的學生只需於上述指定期間登入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網頁(www.gaes.gov.mo)填寫有關表格及上載在學證明文件,便可完成登記程序。為優化登記程序,去年曾作登記的學生無需重複填寫部分個人資料,只更新需要修改的資料及上載在學證明文件。除了在網上登記外,符合發放條件的學生亦可親臨或委託親友到高教辦下設的大學生中心(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即盧廉若公園巴士站對面)、高教辦接待處(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七樓),或民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三樓)、民署離島市民服務中心(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75K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黑沙環新街52號)索取登記表及遞交文件。

  此外,為盡量簡化有關手續,就讀於本地高校的學生;在外地就讀並領有本澳其他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由本澳機構協辦,外地高等教育機構獲特區政府許可於澳門運作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隨時查詢登記結果和發放狀況

  有關津貼將於登記期結束後60天內透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發放,已作登記的學生可憑在網頁進行登記時所取得的登入密碼,隨時查詢登記結果和發放狀況。當津貼發放後,高教辦會以電郵及短訊通知登記人有關津貼的發放消息。

  有關詳情,可瀏覽高教辦網頁或致電語音熱線28571111查詢。

新華澳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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