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自願捐器官取代死囚捐獻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三日電:中國器官移植大會日前決議,要求所有器官移植醫院必須確保符合醫學倫理的器官來源,遵循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的標準流程。
中國器官移植主要來自死囚器官捐獻,多年來受到國際人權團體關注。
《華商報》報道,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應用管理委員會主任黃潔夫二日在杭州召開的中國器官移植大會上,宣讀“杭州決議”。
黃潔夫表示,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工作自二○一三年二月展開,象徵內地器官移植進入以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為主要器官來源的發展新階段,死囚器官捐獻有望被公民自願器官捐獻取代。
杭州決議要求,醫務工作者嚴格遵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架構下頒佈的政策和措施;要求所有器官移植醫院必須確保符合醫學倫理的器官來源、遵循公民逝世後自願器官捐獻的標準流程。
黃潔夫表示,根據杭州決議,內地將在二○一四年對器官移植醫院檢查。未遵守決議內容的醫院、醫生將被取消器官移植手術資格。目前,內地有一百六十九家醫院可進行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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