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重金百七萬奬見義勇為者
【中新社北京六日電】北京將重奬見義勇為人員,加強個人權益保護的同時弘揚見義勇為行為。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紅兵六日表示,北京將提高奬勵、撫恤標準,並提供教育、醫保和住房等優待政策。其中,被評為烈士的,最高可獲得一百七十萬元人民幣的奬勵撫恤褒揚金。
改成及時奬勵
李紅兵在六日舉行的一場發佈會上正式對外發佈《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他指出,意見分為完善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政策措施和健全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工作機制兩部分。
李紅兵稱,北京將改變過往申請確認的方式,調整為社會舉薦機制,讓見義勇為行為成為社會共同褒奬和共同尊重、推舉的行為,“這是最核心、最重大的變化”。同時,還增加社會評審團,針對疑難案件提供意見。
李紅兵表示,北京還將改變過往在每年底集中奬勵見義勇為行為的方式,而改成及時奬勵。
加大奬勵力度
在奬勵方面,他強調,北京將加大力度。對未評定為烈士的因見義勇為死亡人員,除獲得行為確認奬勵金外,將獲得以北京市政府名義發放的褒揚金以及一次性撫恤金。根據新規,褒揚金由原來的二十萬元提高至二十九萬元左右;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加四十個月個人基本工資。
評為烈士的因見義勇為死亡人員,除獲得行為確認奬勵金、北京市褒揚金和一次性撫恤金外,還將獲得國家褒揚金,標準為烈士死亡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十倍。若按二○一二年度數據計算,烈士將共計獲得一百六十萬至一百七十萬元的奬勵撫恤褒揚金。
多項社會優待
此外,李紅兵表示,見義勇為人員在教育、就業、住房、醫療等方面可享多項社會優待。
對見義勇為人員以及其家屬提供就業援助和“托底”安置,針對城鄉不同群體,按照不同情況給予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改房翻建等優待;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入公辦學校,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接收,在報考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時加十分錄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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