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漢吸販毒罪成一緩刑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審結三宗毒品案。來自台灣的張信亮在機場離境時被搜出大量冰毒,被裁定販毒罪名成立,重囚十年三個月;裝修工人葉偉長販毒罪名成立,判囚五年三個月;另案內地漢馮正茂、麥選全被裁定販毒、吸毒、持有吸毒工具罪名成立,合併判囚六年六個月,同案的吳榮偉成功洗脫持有吸毒工具罪名,僅吸毒入罪,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首案被告張信亮,五十歲。案情顯示,今年二月廿八日十一時許,張在機場離境大堂受檢時,保安發現有異,遂召司警到場調查。司警在張腰間搜出兩包“冰”及安非他命,分別淨重四百○八點三九克及三百七十三點八一克,再於鞋中搜獲兩包,分別重一百○六點一三克及九十八點六二克。
次案被告葉偉長,四十歲。主審法官聽取檢察院意見後,認為販毒罪性質嚴重,為防出現逃跑或影響社會秩序,在判決轉為確定期間對其採取羈押措施。案情顯示,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四時許,司警在巴坡沙大馬路一遊戲機中心截獲葉,在其身上搜出十二包淨重三點三○七克的可卡因。有關毒品為葉於內地購入,帶回本澳。
另案三名被告馮正茂,四十四歲;麥選全,卅四歲;吳榮偉,四十六歲。案情顯示,去年十月廿三日下午約三時,司警在新口岸某賭場調查偷籌碼案件時,在吳身上搜出一個電子磅、○點六二六克麻古及一點九二七克“K仔”。司警順藤摸瓜,在同一賭場內截獲提供毒品的馮及麥,搜出一點七八四克麻古、八點三八七克冰等,進一步到其租住的酒店房內搜出十九點四八四克“K仔”、一點七四五克及○點○六二克的海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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