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烈性犬保障安全
日前街頭出現藏獒咬傷老人,幸無大礙。近年藏獒在內地多處發生咬死、咬傷人事件,沒有明確限制下,坊間關注這類烈性動物進口和飼養問題,憂慮再度發生傷人事件。
藏獒體形龐大,體重可達二百磅,力大兇猛,若是混種更是野性難馴,一旦失控,隨時變成殺人野獸。近年飼養寵物居民增多,但本澳未有相關法例干預飼養或擁有動物者,只要通過檢疫便可以。寵物傷人統計也不在少數,今年首十月便有逾三百宗,平均每日都有人被寵物所傷。
近年內地多個大城市明文規定嚴禁飼養如藏獒這樣大型和烈性犬,鄰近香港亦有相關嚴格規定及限制,違法者更以犯罪論處。然而,本澳街上還不時可看到大型犬、烈性犬,且沒有繫上狗帶及口罩等,威脅途人生命安全。
狗隻傷人,飼主要負民事責任,但要傷者興訴,阻嚇力有限;犬隻在公共地方須繫狗帶、戴口罩等規定亦長期沒有嚴格執行,犬隻咬傷途人危險難除。為了保障公衆安全,當局除了要加強執行狗隻在公共地方繫狗帶、口罩等規定,也有必要在未來動物立法方面,對飼養動物的類型加強規範,尤其是限制飼養烈性和危險動物。針對動物傷人,除了加重罰則,飼主應要負上更多責任,以提升阻嚇力,確保主人自覺做好安全措施。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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