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倡評鑑綁資助推高校發展
【本報消息】錯過上屆立法會期尾班車的“新高教法”如箭在弦,外界相信將作為新一屆立法會首批審議的法律。理工學院副教授陳志峰認為,釐訂好澳門高教發展的戰略定位,是新法中最迫切和急需達到的目標。政府在尊重辦學、學術自主下,應有政策協調四所公立學校錯位發展,避免資源重疊。此外,透過評鑑體系捆綁公平、透明的資源投入制度,引導六所私校良性發展。
協調公校錯位發展
陳志峰認為,除保安高校的人才培養有明確定位,其他三所公立院校的“龍頭”澳大有中央政策支持,賦予國際化、研究型的定位,路線清晰;從整體發展規劃而言,理工和旅院就應當走本土化、應用型的路線。倘政府確立公校的各自定位,就要在尊重高校自主發展的前提下,以政策協調三公校各自發展,找到不同的特色學科和方向。亦可參考內地、台灣高等院校合併以整合資源的做法,將體制相近、路向相似的高校合併,較少科系重疊,省卻行政人員,校園用地上也有彈性空間。
資助機制公平清晰
六所私立高等院校的發展更讓人關注。陳志峰認為,政府可透過高校評鑑對私校進行宏觀調控,加上利用資源投入捆綁政策,因勢利導,避免私校惡性競爭。院校、課程是否皆通過第三方的質量評鑑制度保證,達至基本的學術水平,在新高教法中將成為某校能否獲得政府經費撥給的條件,但問題在於財政撥款制度缺乏清晰、公平。出於行業特殊性,鏡湖護理學院甚似一所“公費私辦”的院校;科大、城大的本地學生可獲政府學費補貼,基礎設施和辦學開支可獲得澳門基金會和科技發展基金會撥款;但有些院校如聖若瑟大學基本沒獲得政府任何形式的補貼,造成坊間認為政府政策傾斜某一學校,有“厚此薄彼”之感。
撥款慢阻科研進度
對公校的撥款制度更嚴重掣肘科研發展進度,被視為政府公共機構的公校服膺公共財政、公共採購制度,超過一定金額的採購要通過社文司甚至行政長官審批,文件來往費時。再者某些高端實驗儀器根本難尋三間報價單位,讓學者高呼要破除這“難以理喻”的制度,與坊間對規管公帑合理使用的呼聲有明顯落差。但陳志峰認為,這種落差可待新法通過後各校修訂章程從長計議,不應成為拖慢新高教法通過的制約,否則得不償失。
他建議制訂統一、清晰、公平、透明的資助機制,對高校的常規撥款方式,應仿效教青局對基礎教育中“非入網”私校的學費津貼的做法,按照本地學生的人頭進行公式化撥款;常規以外,額外設競爭性經費投入,支持各高校發展不同的特色學科及研究。
要讓撥款機制更加公平,陳志峰認為未必要透過政府主導,隨着新高教法的頒佈,將成立高等教育協調委員會和高等教育基金委員會,由高教範疇的國際學者、本地政治和社團精英等專業性和代表性較高的人士,釐訂撥款的額度和方式,提高機制的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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