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採學分制縮畢業年限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大學學制或將有重大變革!現規定大學修業年限四年,“教育部”將研擬修法,在暑假新增第三學期,日後只要學分修完就能畢業,最快二至三年即可完成大學學業。不過,“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十一日表示,政策仍未定案。
最低修業年限兩年
台灣媒體引述教育部高教司長黃文玲說,《大學法》規定大學修業年限四年,可申請延畢一至二年,若未在期限內修完畢業學分,只能算肄業。因大學及“立委”多次反映,“教育部”正研議新增暑假為第三學期,每學期上課周數由十八周縮為十四至十六周;並以畢業學分制取代修業年限,但為免學位“速成”,可能會增訂最低修業年限兩年。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倪周華進一步解釋,美國的學制是採學分制,只收學分費,沒有規範修業年限;而台灣大學法規定,要同時修畢一百二十八學分且修業四年才可畢業,但目前仍允許程度極優異的學生,可以提早畢業。他透露,“教育部”明年將提出學分制的規劃,這件事要跟修業年限及學雜費一併考量。
倪周華評估,即便將來採學分制,修業年限至多由四年縮至三年。“教育部”預定明年初邀大學詳談,最快可望明年底完成“大學法”修法後公告實施。
讓學習更有效規劃
不過,“教育部”次長陳德華十一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目前積極處理開放大學暑期課程,讓學生可更有效運用學習時間;縮短修業年限是另一個議題,沒有如媒體報道,一下子要從四年縮到兩年。
他說,縮短修業年限會朝讓學習更有效規劃、運用方向思考,至於如何縮短,還是要從維護大學教育品質整體思考。
媒體詢問,是否鼓勵學校縮短修業年限?陳德華仍不鬆口,他說,目前唯一思考的事就是加強暑期課程。
對於傳出大學學制改革,台灣大學教務長莊榮輝大表贊同,畢竟以目前現況,容易造成學生遲到、翹課,若採學分制,相信他們認真對待學業,並更有效的規劃人生。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也認為,此舉將可讓清寒學生,不用受限於修業年限,不管是要邊讀書邊打工,還是先到業界實習,畢業就能與市場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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