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諮詢成員重複任職
立法會選舉法明年檢討
第五屆立法會已正式運作,明年度施政報告強調,特區政府已按計劃完成澳門原有法律清理及適應化工作,對其中仍然生效的法規進行了法律適應化處理,並將與立法會進行緊密溝通,共同商定進行立法的相應程序。明年有七個法律提案項目,亦會啟動對《立法會選舉法》的檢討工作。
明年七項法律提案
明年施政報告提到,為完善立法統籌機制,政府將繼續從制度、程序、部門相互配合等方面進行檢討,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特區政府將致力通過加強區域法律交流,以及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法務聯繫,優化法治環境,以更好地保障澳門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時,政府將對現有的諮詢組織進行檢討,限制諮詢成員的重複任職,規範其委任年期。在保證諮詢組織工作延續性的同時,增強其包容性與透明度。
報告中列明明年七項法律提案項目,包括《修改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承擔債務的第五/二○○三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的保障》、消除無記名股票及修改《商法典》、《修改適用於彌補因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的損害的制度》、《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完善制度保障選舉
政府明年亦將在收到第五屆立法會選管會的選舉總結報告的基礎上,啟動對《立法會選舉法》的檢討,促進特區選舉制度不斷完善。同時,政府將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等法律制度,組織、監督並確保明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活動順利進行。
有傳媒質疑今屆立法會選管會及廉署工作,未來如何回應不滿聲音?崔世安回應指出,會重視及配合選管會及廉署提出的修法工作,但須待選管會報告提交後方能跟進。另外,對於普選看法,崔世安指出,經過“五步曲”及本地的立法程序,立法會的選舉辦法及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已經修訂。關於這個政治制度的發展,憲制性的啟動及決定權在於中央,作為行政長官,會關心和評估社會的發展及訴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