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政策環環相扣
施政重彈環保舊調,大多諮詢內容未有實際措施。尤其“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對象原為商企和社團,現擴展至學校,資助上限由五十萬元提升至一百萬元,估計會產生設備的更新換代,但報告未提及回收方向;與政府今年推出四億元資助計劃鼓勵居民淘汰高污染車一樣,與環保宗旨背道而馳。
政府資助鼓勵商企、社團、學校更換獲認可的高效能、節能環保產品,有利引進環保技術及設備,支持環保產業發展,廣獲社會支持。但有新必有舊、必會有棄置,故環保工作理應包括回收。今年推出資助淘汰高污染車時,社會已關注到廢置車輛如何處理問題,澳門十個廢車場,每個平均每天約拆解一至兩部車後運港。樂觀計算,十個廢車場即一年大約能處理廢車三千至六千之數。可是,全澳年產廢車近萬輛,部分是電單車,但已超出廢車場的處理能力。至於官方廢車存放場,只入少出,遲早滿瀉。前日施政報告宣佈“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範圍與金額擴大,也未提及兩資助措拖下的回收問題。
澳門地少人多,電子廢品處理再造產業獨力難支,需要借助區域合作力量。環保局亦成立了四年,時間非長亦非短,應有所作為。推行政策必須環環相扣,既要“源頭減排”,也綜合考慮“眼前排污”,避免新政策衍生其他問題,產生反效果。
凌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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