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控及區域信息通報
食安中心有能力應對事故
崔世安指出,目前由民署主導的食安中心已持續提升監控水平,近期與內地重新簽署的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有助提升信息通報能力及核實信息,但強調,成立食安中心並不代表完全無問題,當局只可能盡力減低各種問題的出現。
《食品安全法》已正式生效,新成立的食品安全中心將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議員黃顯輝指出,由於本澳食品主要依賴進口,他質疑政府如何執行《食品安全法》以有效保障本澳食品安全,而由民署領導的食安中心,是否具備足夠協調能力與檢測能力應對食安事故,以及各相關部門如何協調分工。
崔世安回應時指出,食品安全法的監察及預防,將透過區域通報及本地食品監察,對進口食品衛生狀況推出食安指引。政府多年前並先後成立聯合統籌小組,統籌重大的食安事件,並由民署主導,有關部門的化驗所並持續提升監控水平,驗測技術已符合國際標準與要求。
在訊息發佈方面,二○一三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重新簽署粵澳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並提升信息通報能力及核實信息。崔世安指出,有關信息以即時電郵及透過食品安全資訊網站將訊息通報至業界。在本澳各部門協調工作上,衛生局、經濟局等亦各有分工。他並表示,食品安全法頒佈後,目前相關報告執行順利,而本澳業界的守法意識相對較高,個別事件得到妥善處理。
目前食安中心由民署集中管理,他認為無論管理、應變能力或統籌工作較以往更有效率。但強調,即使成立食品安全中心,並不代表完成無問題,當局只可能盡力減低各種問題的出現,亦有信心做好相關監察工作。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