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質疑一房廳是否適合家團居住
譚光民:申請者自己衡量
【本報消息】房屋局於今年三月底推出一千五百多個業興大廈一房單位供申請,超額十倍收到一萬五千多份申請,其中有一萬一千四百多份為個人申請,有認為上樓機會渺茫。房屋局長譚光民昨日中午出席舊諮委會議後接受訪問重申,公屋的主要對象為核心家團,強調會首先依據法例規定以家團為主,並認為一房廳單位並不等同只能居住一人。
譚光民重申,依據經屋法規定,公屋的主要對象是核心家團,認為對符合要求的核心家團比例仍較為恰當。他並強調,當局首先要滿足法律所規定的申請者需求,即以家團為主,政府會循序漸進按本澳實際情況讓有資格的居民申請。
他並表示,本澳公共房屋申請家團的人口結構平均為二點多人,被質疑一房廳單位是否過於狹窄時,他反問一房廳單位是否一定一人居住?並指出,目前社會房屋最低標準約三百呎,即卅三平方米的面積,相信申請者可以自己衡量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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