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石:垃圾污水應有管理法規
【本報消息】澳門學者同盟監事長王志石認為,興建焚化爐處理垃圾非長遠之計。澳門在處理垃圾程序欠缺規範及管理,資源浪費相當嚴重,希望環保立法盡快推行,進一步提升澳門環境保護的水平。
他認為澳門的環境保護工作屬粗放形及資源浪費。以垃圾焚化為例,垃圾量每年都在增加,縱使新廠房有六座焚化爐,處理量比舊廠房增加一倍,但只籌建焚化爐,長遠而言並非好事。整個垃圾處理程序上欠缺規範及管理,以焚化方式處理垃圾是資源浪費,且相對較為落後。
環保欠深層檢討
目前,食物垃圾佔生活垃圾一半以上,食物垃圾含水量高,不適合用焚化方式處理,焚燒垃圾必須達九百至一千度高溫才可徹底處理,未能分散的垃圾會產生致癌污染物,擴散到空氣中對人體造成損害,加上籌建廠房以焚化爐處理垃圾花費龐大,每年在管理及油費上花費甚大,是資源浪費的體現。另外,污水處理亦有同樣情況,污水是流質物,難百分百收集,以致周邊水域仍有污染,雖然現今採用先進處理技術,但預先處理的收集方式仍不完善,意味着整個環境保護的管理水平依然不足。
他建議垃圾應在焚化前進行分類,例如脫水,過濾可循環再造物,相信能大量減少垃圾焚燒量,認為施政報告中有關環保管理上應有所着墨,惜缺乏回顧及檢討,應從環境方面作深層次檢討及回應。
另外,環保立法應盡快進行,《環境綱要法》只將環境保護、城市發展、經濟發展的地位並列,未能應付現時實際需要。環境保護要有標準、監管、措施、目標規劃等具體法規,現今澳門仍然缺乏,導致管理效率低,希望政府在環境立法上要有具體措施推行,建議處理垃圾、污水都應有一套具體的管理法規,才能進一步提升澳門環境保護的水平。
澳門先天不足,土地缺乏,令環境保護運行相當艱困,首先難以學習香港,用填埋方式處理垃圾;另外澳門土地小,興建污水處理廠離民居較近,為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唯有將工廠建成封閉式消除難聞氣味,因此投放及花費不少,內置設施也非常先進,包括真空等方式抽走難聞氣味,增加不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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