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藍卡後辭職 更獲返原居地費用
僱主:家傭質素參差
【本報消息】本澳現時的家傭質素參差,常有僱主投訴所聘家傭貨不對辦、藉故“博炒”以轉換其他職種、技能不足卻要求條件多多,但生活環境所需,不得不聘用質素趨低的家傭。僱主更為氣憤的是,有些以旅遊證件來澳的家傭,在僱主為其辦理藍卡後僅做兩天便辭職,僱主仍要負擔其返回原居地費用;直斥政府監管不力,現行法律無法保障僱主應有權益,促政府適時修改法律。至於僱主刻薄、性侵家傭,家長倡家傭應報警。
街總昨在社區服務大樓三樓禮堂舉行“家傭服務多面睇”座談會,藉着內地家傭輸澳契機,與各界街坊僱主探討家傭服務和家傭市場存在的各種現狀。
不少聘用家傭僱主戴口罩現身座談會,反映聘用家傭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擾,她們坦言因擔心正面示人後會引來家傭不滿,對至親不利,故以口罩蒙面以求心安。有僱主激動指出,現時聘用家傭時僱主往往成為被揀對象,家傭對僱主要求多多,有些甚至說明不做照顧病弱長者、照顧兩名小童、需遛狗或有監控的家庭,且指定要於周日放假及八小時工作,薪酬早已不是每月二千五百元。有家長指出,現時家傭吃、住費用都由僱主負擔,淨賺薪酬已在三千二百元至四千元的水平,早已超過了一人維生指數標準,而且大多數僱主都希望家傭善待至親,所以都很善待家傭,不會刻薄、剝削他們。
有家長大呻現時的家傭僱主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持旅遊證件來澳找工作的家傭,一經聘用,僱主須即為其辦理藍卡,但有不少家傭做了兩天便辭職不幹,僱主須為此賠償一筆遣散費,感覺冤枉。家傭亦可藉口“試完東家試西家”,百般揀擇後一句不做便可。有的家傭甚至不接受僱主改善工作錯處的建議,專門與僱主對着幹,甚至傷害被照顧者。
至於有反映僱主刻薄、性侵、剝削家傭假期的情況,不少家長認為家傭不要啞忍及姑息,應報警求助。但總括而言,他們期望政府能適時修改法律,完善職業介紹機制和加強家傭市場監管,確保家傭的質素能回應居民的需求,並保障到僱傭雙方的合法合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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