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案終審樹獨立審判範例
對於李天一涉嫌強姦一案,北京一中院宣佈終審判決結果,李天一維持原審審判結果十年不變。中央民族大學法學教授田小穹認為,這個案件雖然屬於一樁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後面由於各種不正常因素的影響,從偵查階段開始就受到社會關注,司法機關承受了很大壓力。
濫用訴訟權利
田小穹教授表示,在新中國歷史上,不乏依法懲處高官和社會名流案例,但在其印象裡,被告人充分利用甚至濫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和輿論,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企圖逃脫罪責,堅持無罪辯護,頑抗力度,引起的社會影響和爭議前所未有。
審判階段個別被告人翻供,不認罪,不斷濫用訴訟權利,使案件審理面對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和挑戰。值得慶幸的是公安機關行動迅速,依法取證,獲得了各被告人的如實供述,為後面的審查起訴和審判活動奠定了堅實基礎。一審法院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排除各種干擾,頂住壓力,堅持依法審判,工作耐心細緻,判決結果體現了雙向保護原則,順應了國際恢復性司法的發展趨勢。二審予以維持,理所當然。
接受輿論監督
李天一等強姦案發生在中國刑事訴訟法全面修訂以後。由於被告人獲得了充分的法律服務,充分利用了刑訟法賦予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使得本案成了修訂後刑訟法一些新制度,規則的實驗田。
如未成年人案件不公開審理制度,非法證據排除制度,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制度,無罪推定制度,疑罪從無制度等。本次一二審在審理中做了很好的探索,為以後的審判活動提供了寶貴經驗。但本案在歷史上的最大意義卻是成功樹立了人民法院堅持獨立審判的同時接受輿論監督,尊重人民言論自由的範例。
本案處理結果堅定了公衆對司法機關公信力的信任,向一切蔑視、挑戰法律的人傳達了強硬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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