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員曾作心理輔導遇抗拒
教局稱無少年退學資料
【本報消息】教青局對少年情緒失控斬傷母親的事件表震驚和關注,獲悉事件後即時跟進及聯絡校方了解該少年情況,強調該局一向致力保障處於義務教育範疇學生的教育權利。對離校學生,局方會即時提供支援服務,包括輔導和轉學安排等,以協助有關學生盡快重返校園。
按教青局每年向學校發出的《學校運作指南》的規定,學校須於學生離校日期起計七日內填報“離校通知”及“學生離校聲明書”送交教青局,以便該局向有關家長及學生提供即時協助。經該局翻查有關檔案,並無上述學生的退學資料。對於有關少年,學校輔導員曾於一二至一三學年在該少年未輟學時向其提供輔導,並因其心理健康需要提供其他協助,但該少年未有顯著改善,且抗拒服務,但輔導員仍關注該少年情況。
教青局重申,兒童受教育的權利須受到重視及保護,學校須就學生輟學情況按相關指引向教青局通報。當局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若遇到任何困難,應即時向相關部門或社會服務團體求助,確保子女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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