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民署實質操作有備而戰
譚稱部門多授權分管
近半年未在公開場合露面的譚偉文、李偉農等人,昨日上午九時許與律師團隊同乘七人車到達初級法院所在的澳門廣場。兩人精神飽滿,面露笑容,見大批傳媒在場等候,更停步“任影”。“譚李案”除社會關注,民署職員也相當關切,幾乎滿座的旁聽席,不少為民署職員。在談到實質操作問題,譚偉文有備以來,解釋民署職能廣、部門多,採取“授權分管”形式。
精神飽滿任影相
案件昨日首先由譚偉文作供,他表現合作,明顯對控訴內容作了充分準備,在回應法官和助理檢察長提問有關民署向檢察院遞交十幅永久墓地的文件和資料時,譚偉文表示,由於民署職能廣、部門多,事務多“授權分管”,例如處理殯葬事務經他授權全部直接由環境衛生執照部負責。在下達指示方面,因應事件的緩急和考慮效率問題,會採四種方式,除一般“層層下達”,亦有“直接下達”、“指派部門協調”和涉及司法範疇的專責部門跟進。又如具體處理十幅永久墓地文件,是由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分管、由馮惠星領導的環境衛生及執照部負責,第四被告邵國權則為處理殯葬事務的職務主管。原民署管委會副主席張素梅、管委會委員伍秉賢離任前,亦有分管有關事務。
已改善文件儲存
譚偉文表示,因應前年檢察院要求民署遞交十幅墓地的原始文件,發現相關部門的文件“搵唔到”時,管委會針對事件舉行了會議,要求部門改善文件儲存、處理工作,並透過考取ISO國際認證,使有關工作流程更規模化、系統化。作為管委會主席,因應某部門發生以上問題,並成立管理優化小組,針對民署整體的文件庫存和管理開展優化。
審訊過程,還有一點讓人注意的,就是法官問到譚偉文收入問題,原來他每月收入達十四萬元,較大多數局長七、八萬元,高出近倍。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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