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千商號獲誠信店標誌
【本報消息】二○一四年度“誠信店”優質標誌頒發儀式暨晚宴昨舉行。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稱,今年逾一千家商號符合資格取得新一年度“誠信店”標誌,其中十五家表現卓越獲頒A級奬牌,冀藉此鼓勵“誠信店”提升服務水平。
逾百誠信店除名
晚宴昨晚七時假漁人碼頭會議展覽中心地下會展二號宴會廳舉行。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徐熾,中國消費者報社社長白京華,台灣地區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智剛,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法官簡靜霞等嘉賓出席。會上還邀請了香港消委會前總幹事、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消費者保護國際專家顧問小組主席劉燕卿,從國際視野介紹保護消費者工作趨勢。
黃翰寧表示,今年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九家商號符合資格,取得二○一四年“誠信店”優質標誌。“誠信店”在過去十二年不斷提升要求,成為本地消費者及旅客優先考慮光顧的對象。有調查顯示,曾經光顧“誠信店”的消費者認為店舖實至名歸。承諾未來將繼續透過培訓、評鑑、協助及與其他部門合作,致力管理“誠信店”團隊。“誠信店”商戶佔全澳商舖約百分之二十,其中以黃金買賣、超市的覆蓋面最廣,居民可從消費者委員會網站取得“誠信店”相關資料。一二年度被取消“誠信店”優質標誌商戶有二百一十六家,一三年有一百二十八家,主要因不達標所致,數字亦顯示商戶在經營上趨向自律。
“誠信店”主要由手機、金飾珠寶、百貨、中西藥物等零售業組成。今年通過評審的“誠信店”中,超過一半獲B級評分。不獲發新一年度“誠信店”優質標誌的商戶約佔一成,主要原因是個別商戶被消費者投訴後表現不合作、結業、不符合評審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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