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我真的沒有拿錢
【中央社台北八日電】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遭判八年定讞。她今天出面喊冤說,“我沒有拿錢,我真的沒有拿錢”,將尋求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
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二萬美元賄款,遭判八年定讞。
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委任律師顧立雄、李永然,台大醫師柯文哲以及律師黃帝穎、蔡易餘等人都出面聲援。
顧立雄說,此案沒有找到二萬美元的下落,只憑着證人李宗賢反覆的供詞,就可以定人有罪,“這樣的法官太好做了嘛!這樣的判決太好寫了嘛!”他身為辯護律師無法接受像這樣的判決,社會能夠接受嗎?判決應該要有一體適用的標準,而不是讓人懷疑“對綠營的政治人物太嚴苛”。
李永然說,只憑着李宗賢前後不一的供述證詞,當成此案唯一重要證據,認定郭瑤琪有收受賄賂,這是非常冤枉的案件。
郭瑤琪語氣沉重、說話時幾度停頓、哽咽,她強調“我沒有拿錢,我真的沒有拿錢”。被媒體問到這幾年的心路歷程,她忍住淚說:“不要講這個,講了我會哭”。
她說,擔任幾十年的公務人員,這個圈子不大但消息靈通,“如果我是一個會收錢的人,會做奇奇怪怪的事的人,大家都會知道的,你可以去打聽”。
郭瑤琪說,她在業界不應酬、不吃飯、不收禮,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她說,將對李宗賢提出告發,並尋求其他一切可能的救濟途徑,因為這事關她的清白。
李永然說,李宗賢是否有故意作虛偽不實的證詞,郭瑤琪可以請求檢察官調查;另外,此案存在法律錯誤與事實錯誤,可考慮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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