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葡就讀計劃今起報名
【本報消息】一四/一五學年“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於今(十六)日至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接受申請,歡迎符合申請資格並有志赴葡萄牙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尤其是法律學士學位課程的應屆高中畢業學生申請。本學年奬學金名額共十五名,每人每年資助六萬五千元,申請結果將於明年三月中旬公佈。
申請“應屆高中畢業生赴葡就讀計劃”的申請人必須於申請限期屆滿前已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就讀至少四年的應屆高中畢業學生。根據該計劃章程,甄選方式分文件審核及面試兩部分,各佔總評分的百分之五十。審核文件由中學校長推薦信、最近兩年的學業成績、操行評級及最近兩年參加校際地區及國際有關的比賽獲奬情況等組成,文件審核及面試評分均不低於百分之五十者可進入最後總分排名,並按總評分中得分較高者順序錄取。有關該計劃的評審委員會將由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代表組成。獲選學生須在完成課程後返回澳門服務,服務期間不得少於連續三年。
申請人應遞交的文件包括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申請人在最近三年曾獲大型活動或比賽奬項證書、學校出具的推薦函、申請人至少在澳門就讀四年的就讀證明、最近兩年的成績表等,以及澳門基金會及澳門大專教育基金會或申請人認為適宜的其他文件。申請人須提供文件正本供澳門基金會核對。
申請表格及章程可於澳門基金會索取或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下載。申請者可於報名期限內於辦公時間遞交申請文件(新馬路六十一至七十五號永光廣場七樓澳門基金會),查詢電話:八七九五 · ○九二六、八七九五 · ○九二○,傳真:八七九五 · ○九三○,電郵:db_info@f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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