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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通過特首等加薪一成

2013-12-18 00:00

陳麗敏

立法會昨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

    正反方議員續交鋒   完善制度非因通脹調整

    立會通過特首等加薪一成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在爭議聲中,一般性通過了《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及《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建議特首及薪酬與之掛鈎的主要官員、司法官、行政會委員及立法議員,同時加薪一成。特首薪俸連同交際費調升後,每月總薪二十六萬九千多元。

    贊成議員做足功課

    另候任特首、主要官員分別享有九成、七成“正任”薪酬作月津貼,並有行政和後勤等支援。離任特首設有離任前月薪七成的月補貼制度,同時有辦公場所和人身保護。主要官員除有一次性的離任補償制度外,還可每月收取禁止工作補償,金額相當於離職時月薪的七成。離任特首的月補貼、離任主要官員的禁止工作補償,同在從事有報酬的私人業務之日起停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法案無雙重保障,可填補法律空白。

    承接首日“特首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審議的正、反分明,昨日雙方理據基調未變。支持議員的“功課”比政府還要足,大有解圍之勢。鄭志強、崔世平如數家珍,由○八年開始的保安部隊、局級官員和醫務人員等職程調整開始講起,指出上述法案是整套職程調整的延續或“手尾”,有必要“做埋佢”。法案是完善制度,不是簡單的因通脹引起加薪。徐偉坤、黃顯輝、陳澤武羅列了新加坡、香港官員的薪酬,證明澳門特首及主要官員人工並不高。黃顯輝還用近年頒佈的法規數目撑他們有做嘢。議員關翠杏及副主席林香生支持要“做埋”的同時,質疑政府還有否職程遺漏?

    調薪敏感時機適合

    歐安利認為,現時司長的薪酬與私人公司高層相比並不高,強調處理過去的總督、政務司或今天的特首和主要官員的薪酬都是敏感議題,要看政治時機。法案由現屆政府任期完結前提出合適,也是負責任的做法,不然由下屆政府提自己加薪就很尷尬。何況特首、司法官和政治據位人薪酬已多年沒有調整,在其他職程已變動下,再不調整特首等薪酬,整套制度便不完整。

    表態反對的高天賜質疑高官會因法案及稍後的公務員加薪,出現兩次加薪的不公平情況。且一般公務員加薪慢,高官要加就加,批評政府不一次過調整。強調立法使司法官薪酬與特首脫鈎不難,是政府無心。吳國昌表示,回歸後先解決特首的薪酬問題,後幾年才搞其他官員,故職程滯後的是其他官員而非特首,也不是遺漏了特首等。再者,政府從未提過要調整特首薪酬,事出突然不妥當。區錦新認為,現時司長薪酬十四萬多,局長才七萬多,司長與局長的職級薪差已經足夠。

    政府增開支千七萬

    陳麗敏回應時表示,法案是調整公職薪酬結構的制度,加幅一成實是參考了○九年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基本薪酬調升幅度。強調其他職程已調整,還差特首及一百四十九名司法官及政府據位人的薪酬制度未調整。法案不只調整特首薪酬,還有司法官及其他政治據位人。坦承沒有一次過調整所有人員薪酬,相信議員會諒解,要逐步完善公職制度。

    法案一般性表決前發生小插曲,區錦新動議先擱置法案,要求政府提交特首等與世界各地主要領導人的薪酬比較,讓議員有更全面、客觀的資料後再審議。動議最終在三票贊成、廿九票反對下遭否決。接着法案在一般性表決中,以廿七票贊成、四票反對及一票棄權下通過。投反對票的是區錦新、吳國昌、高天賜、梁榮仔。李靜儀投棄權票。法案規定的薪酬自法律公佈後翌月首日生效,預計政府每年為此增加一千七百多萬元支出。

    離任保障順利通過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的爭論,沒有“特首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般大。不過,因法案行文過於簡單,陳司的理由陳述又唔清唔楚,產生不少疑問,主要如公務員、非公務員做特首或司長以及退任後的不同安排,會否有雙重保障等問題。認同議員指法案補充了法律空白,是高官“過冷河”法律的延續及新制度。亦有議員質疑法案是政府為自己度身訂做多重保障,急官所急,臨尾“攞番筆”。陳司回應時說,法案不為個別人士而設,是制度建設,填補法律空白。

    法案最終在廿八票贊成、三票反對下獲一般性通過。吳國昌、區錦新及高天賜投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