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童仿灰太狼燒友製片商賠款
【本報訊】據中廣網十八日消息:內地兒童模仿“灰太狼”燒傷同伴,江蘇法院判製作公司需承擔百分之十五賠償責任。
今年四月六日,江蘇八歲兒童李浩冉和其五歲的弟弟李浩,與八歲的鄰居李某在村邊樹林裡模仿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中烤羊肉串的劇情,做“綁架烤羊”遊戲。李某把李浩弟兄倆綁在村東頭的樹上,點燃地上的樹葉,火借風勢迅速蔓延,導致李浩兄弟倆嚴重燒傷,幸遇村民施救。
兩名嚴重燒傷孩子的監護人,將點火者及動畫片製作公司告上法庭。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本周對此案作一審宣判。
原告請求判令兩被告賠償前期醫療費二十六點四萬元人民幣。法院綜合案情,確定點火的李某的法定監護人,賠償原告李浩冉、李浩損失的百分之六十,也就是十五點七萬元,《喜羊羊與灰太狼》的製作公司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需承擔原告損失的百分之十五,賠償原告近四萬元。另外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損失責任由原告的監護人自行承擔。
應嚴審情節畫面
法院認為,被告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製作以盈利為目的《喜羊羊與灰太狼》動畫片,傳播對象主要是未成年人,在製作上除了應遵守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規定,還應受到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約束,應該主動嚴格審查不宜未成年人的情節和畫面,並負有提示風險、警示切勿模仿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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