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行政長官加薪法案
崔:候任首長應受尊重
【本報記者黃煒熊北京十八日電】立法會已一般性通過《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社會對此有不同聲音,不了解為何候任行政長官仍可收取九成薪酬。行政長官崔世安認為,建立制度保障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有必要,行政長官作為地區首長,應受到尊重和有尊嚴。
崔世安指出,他○九年離任社會文化司職務,當年五月宣佈參選及當選後,候任期間並無收取任何酬勞。是次修法完全出於制度建設,行政長官作為特別行政區的負責人,既向中央負責,也向地區負責,相信每一任行政長官亦要對未來歷史評價負責。作為地區首長,要處理及負責整個特區事務,有必要建立制度保障候任、現任和離任行政長官受到尊重和有尊嚴。強調法案已清晰離任行政長官若從事私人業務,將不會獲得薪酬、津貼和支援。
至於社會不同人士有不同意見,崔世安稱多元、民主、自由社會下,樂意聽取不同意見,但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法案時,得到多數票贊成,說明制度的建立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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