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建議前年已交工務局
團體指當局保護具價值建築後知後覺
渡船街一號建築物因社會關注急停拆卸工程。文化局昨回覆本報稱,當局就該幢建築物發表的諮詢建議,已於二○一二年底提交工務局。該建築物雖不在文物保護區範圍內,但頗有特色,至上世紀六十年代仍是新橋至高士德一帶的常見建築類型,至今所餘無幾,故向工務局建議保留整幢建築及花園,反映昔日民間生活。
鑑於工務局已決定暫停拆卸,文化局強調,將與工務局繼續密切聯繫,了解建築物的狀況及商議後續事宜。
鑑於兩政府部門於拆卸與保留建築物未有定論,口述歷史協會理事長李璟琳表示,當局先允許施工單位清拆建築物,後又因社會關注而煞停,感到疑惑。認同專責部門保護本澳具價值舊建築的做法與初衷,但往往“後知後覺”、“亡羊補牢”,信心不定,政策不堅,讓人憂慮該幢建築物的“前景”。
協會早年曾安排成員深入訪問新橋區多位老街坊,收集口述歷史,並結集成書,讓年輕人更好地了解新橋區的歷史與社區變遷。該幢建築為昔日新橋區較常見的建築類型,充分反映昔日社區風情,匯集不少老街坊的集體回憶。希望當局實事求是決定保護或拆卸,不要總讓民間覺得政府決策“失靈”,處事被動。
“文遺法”將於今年三月生效,期望當局有序普查不動產文物,尤其於新法推出前考慮調整現時受官方保護的文物清單,或可透過公衆諮詢加強宣傳,促使坊間更好地配合政府長遠的文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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