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生效前業界趕搭尾班車?
當局:按既定程序不加快不拖延
【本報消息】踏入二○一四年,新《土地法》、《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三部重大法律,齊齊在三月一日生效,社會高度關注會否有大量“趕尾班車”情況,尤其是一些敏感個案。據了解,近月申請街線圖個案明顯增加,業界亦向政府施壓,要求依時批出。不過當局立場如一,只會按既定程序,不會刻意加快或刻意留難。
流言四起各界關注
隨著三法生效,澳門建設將進入新時代。三月一日之後,每一個建設項目都必須符合“文遺法”要求,尤其位於舊區的項目,得嚴格按照高度限制等,發展規模或受限制。另據“城規法”,重大項目要經“城規會”,更又要向社會公示,項目除要符合澳門整體、區內詳細規劃外,還得過公衆一關。就算項目通過了“文遺法”及“城規法”程序,其建設也受新“土地法”規範,每一建築階段都有法定完成限期,逾期要罰。總括而言,每個項目既受法律規範,又受社會監察,有規有矩,發展商過往甚大的自由度將不復再。
是以業界有“趕尾班車”心態實屬正常,均希望在新法生效前,完成街線圖至整體工程准照等程序,讓項目依舊法而行,免節外生枝。社會則高度關注一些敏感項目進度,如南灣湖CD區,小潭山、疊石塘等項目能否搶閘成功。現時流言不少,有傳三月一日前將有重大的敏感項目獲批,政界虎視眈眈。
據了解,政府去年下半年接到的街線圖申請確有增加,由過去年均約三百宗,增至三百六十宗左右,且多涉舊區,受“文遺法”影響多。業界亦向政府施壓,要求政府依時在一個月內批出街線圖。不過,政府保持一貫態度,既不加快,又不拖延,能做的都會做,未完成的項目須按新法而行,由“城規會”定奪。項目能否趕上尾班車,則視乎複雜程度,若涉及文化局、環保局等跨部門意見,時間較難掌握。
兩會人選重公信力
三法同在三月一日生效,相關行政法規已密鑼緊鼓,尤其關鍵“城規會”及“文遺會”行政法規。預計“城規會”及“城規法”施行細則一月可進立法程序,與法律同在三月一日生效,機制立即可以執行。現在政府面對的頭痛難題是“城規會”、“文遺會”委員人選,兩會委員既要有專業能力,又要有公信力,能不偏不倚,否則影響兩會認受性,增加社會猜疑。無奈澳門相關專業人士並不多,選擇較少。
當局現時處境尷尬
政府在三月一日前尚有嚴峻考驗,主因社會對趕“尾班車”頗為反感,但工務、文化等部門確缺乏足夠的法律工具加以規範,只能“勸喻”,成效成疑,更可能被發展商或業權人反咬一口,近日發生的渡船街一號就是典型例子。一般相信,類似個案或會繼續發生,因即使三法生效,“文遺會”、“城規會”亦如期成立,但重新普查文物清單、制訂整體及詳細規劃均需頗長時間,政府真空期內處境尷尬,唯一可以做的是與時間競賽,盡快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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