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37爛尾樓 盤活70萬平米用地
【本報記者廣州九日電】廣州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公佈,37宗歷史城區歷史遺留項目中減量方案總建設量較歷史審批減少約51萬平方米,可盤活用地約70萬平方米。市長陳建華強調,處理該類歷史“老大難”問題要採取五大原則。
市規劃局長李明表示,造成這些項目爛尾的原因很多,包括地鐵建設、發現文物、司法查封和拍賣等,主要是歷史審批和在編的歷史文化保護規劃存在矛盾。他指出,雖然目前保護規劃還未經省政府審批生效,但政府對此提前考慮控制,承擔責任。
陳建華坦承,要制定保護歷史城區的可操作方案,歷史審批項目問題不處理就很難實施;要“一籃子”解決這些爛尾地、爛尾樓的歷史遺留問題,本屆政府需要承擔相當大的行政風險。
他堅持五項處理原則:一是歷史遺留項目建設量和高度等相關建築指標不宜全部依據歷史審批,以減少對歷史城區的歷史風貌和格局的破壞;二是歷史遺留項目建築控高不宜採取一刀切,應視實際情況區別對待;三是對於周邊建築高度均較高且位於非重點控制區的歷史項目,在專家指導下可實事求是地延續合法的歷史審批;四是位於對名城或文物保護具有重要意義區位的歷史項目,應嚴格按法規和保護規劃要求進行保護控制;五是經國土部門確認為閒置用地的應予以清查、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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