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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小業主可委政府代追

2014-04-15 00:00

歐安利

    法律人士:小業主可委政府代追

    【本報消息】善豐事件正式進入小業主要否告責任人、追討應有賠償的法律難題,意見紛紜。若小業主不告責任人,政府如何追回已墊支的千萬公帑亦存變數,法律人士認為,訴訟應是唯一方法,小業主可委託或授權政府代為訴訟去追討責任人,但勝負難料。為小業主提供法律支援的律師歐安利表示,若小業主堅持不告責任人,政府可直接向責任方追討。

    協商不成訴訟解決

    法律人士指出,小業主作為第一身,必須由他們提告去追討賠償及政府墊支,政府不能代行,除非有刑事成份,政府就可以介入追究責任人,另小業主可透過委託或授權,讓政府代為追討。一般相信,責任承建商何榮標表明不認同澳大、港大兩份報告對他的指控,即協調無路,訴訟應是唯一的解決方法。然而,就算小業主真能委託或授權政府提訴,基於善豐經政府驗收合格才能入伙,政府都有責任,官司勝負難料。

    歐安利表示,政府每月墊支不少公帑予小業主租屋,最終需有人“埋單”賠償。按法律程序,政府作為債權人,可先追究小業主,去信要求他們還債。由於小業主困於環境現實而欠債,故可向承建商及工程商興訟追討賠償。若小業主堅持不訴訟,政府可否直接向責任方追討?歐稱,“不是說不可以”,坦言即使只有一個業主,都可向責任方興訟,但結果如何是後話。

    小業主擔憂要保留善豐作為提堂證據,影響重建進度。歐分析,要等終審法院有最終判決,去確定責任方及賠償金額,“分分鐘要好多年”。若保留善豐作為證據就會影響重建進度,政府亦需長期墊支租屋費用,此舉不可能。他認為,政府已公佈了兩份報告及行政調查結果,工務局內亦有不少關於大廈情況的文件及資料,通通可作為提堂證據,但“證據啱唔啱使,視乎法官信唔信任證據,係法院問題。”然而這不是訴訟開始前要思考的,若責任人認為證據不足需再調查,又是小業主要面對的另一問題。

    重建毋須全體同意

    現時小業主其一疑問是,重建需否要先得百分百業主同意?因出事期間難避免有人過世、不在澳等情況,百分百同意幾乎不可能。歐安利表示,法院有機制豁免百分百業主同意的規定,但無明確定出需有多少業權人比例才可豁免,“越多業主同意上訴法院,勝訴機率越大。"

    就善豐勝訴機率,歐回應稱,“因應職業上的道德,不能公開回答這問題,或者會影響自身客人或第三者。”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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