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責警侵犯人權
【本報消息】新澳門學社譴責警方在本月十一日的善豐清場事件中侵犯人權。
學社昨日下午二時半在學社南區辦事處舉行記者會,理事長周庭希表示,治安警察局當晚將七名小業主粗暴帶離現場,現場相關家屬和居民代表到治安警察局第二警司處了解情況,卻被警方拒絕透露,並拒諸門外。另外,家屬在當日凌晨打算申請人身保護令時,卻聯絡不到法官,事件顯示司法機關沒有按《刑訴法》精神,接受處理緊急人權問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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