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志毅:青創計劃需扶助配套
【本報消息】青年聯合會會長馬志毅發表《青年創業扶持政策評析》一文,就青年創業扶助及相關配套政策提供七項建議。
創業前需接受培訓
一、對青年創業的前期培訓與持續跟進。現時要申請“青年扶助計劃”免息貸款,除提交證明申請人符合資格的文件,審批人對項目評估最終依賴申請人提交的計劃書。為降低失敗風險,“計劃”應鼓勵青年在創業前接受相關培訓。
二、加強構建創業營商網絡。構建營商網絡對青年創業是最重要一環,網絡應包括創業項目在成長過程中不同階段的持份者,如潛在客戶群、資金支持者、供應鏈、合伙人和工作團隊,以及指導經營的啟蒙老師。“計劃”除向創業者提供小額支持,更應為他們構建一個圈子網絡及提供國際資訊、創業輔導和導師跟進。
三、“計劃”爭論較多的是“首次創業”定義的引入。建議“計劃”不應該把曾經創業失敗,且從中吸取寶貴經驗並努力把原有債務償清的有志再創業人士排除在外,如PayPal便是創始人第四次創業成果。且建議“計劃”研究把合伙人作為共同申請人,鼓勵共同承擔責任,解決多人出資平均分配問題。
創設社企創新經濟
四、推動產校合作,澳門學子畢業後直接走向創業的成功例子不多,大學眾多科研項目並非以市場化為最終目的。建議參考台灣大專院校下設創業育成中心,借助大學資源推動青年創業。
五、鼓勵創設社會企業。近年社會企業興起為經濟社會創新帶來正向風氣。香港、新加坡都設有專門基金推動青年人創立社會企業,建議本澳未來有關創業政策應考慮加入鼓勵青年創設社會企業的內容。
六、創業場所運用。建議通過修法,在符合一定安全要求及不影響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放寬一些經營埸所的限制,活化空置工廠或引入樓上舖的概念,為青年釋出更多空間創業。
七、結合政治及資源運用,建議政府創立創業綜合資訊平台,除介紹政府提供各類中小企業援助服務及專項基金申請,還包括各團體提供的創業培訓及比賽、成功創業人士的實戰經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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