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批央積金文本
僱主供款不可作解僱賠償抵扣
【本報消息】繼兩場僱主專場後,社保基金昨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諮詢文本舉行首場公眾場,不少勞工界及打工仔到場發聲,批央積金制度構建緩慢、先行非強制是浪費時間、不能接受僱主供款部分可作解僱賠償抵扣的方案、擔心權益歸屬方案員工要工作滿三年始取得僱主供款部分比例間接做成僱主刻意提早炒人、對散工無保障等。
央積金構建拖拉
當局現正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諮詢公眾,昨日為四場諮詢專場中的第三場,為公眾而設,下午三時在旅遊活動中心舉行,在場大部分為勞工界代表及打工仔。不少發言居民批評央積金構建已提出六年時間,但至今拖拖拉拉仍處於諮詢階段,更祇是非強制性,令人失望。有居民以香港在實施最低工資前曾實行“工資保障運動”,試圖推動僱主以自願方式向員工支付市場平均工資,結果失敗收場,形容央積金先行非強制性,是浪費時間。建議立法分階段實施強制性央積金,大型企業率先實施,中小企則給予三年時間適應,三年適應期結束後全面實施強制性央積金。
強行實施爭論大
面對分階段實施強制性央積金意見,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回應指出,有關意見具參考作用,但現時大部分大企已有私退金,有些更優於央積金諮詢方案,若大企先行強制性,要員工退出現有私退金,或引起員工反彈,加上削減原有福利需要勞工局及勞資雙方同意。強調若強行實施強制性央積金,對社會、僱主都會造成大爭論,故由非強制性慢慢過渡至強制性,對社會可起到教育作用,更易接受。目前勞動力市場人資短缺,中小企由於財力及薪酬較低,故請人較難,相信央積金制度可推動到中小企認識增加員工福利,從而留人及請人的好處。
僱主可刻意炒人
諮詢文本中有關離職僱員可獲僱主供款部分的累計款項計算方法,設有權益歸屬比例及僱主供款部分可作為解僱賠償的抵扣兩種方案。不少居民表示堅決不能接受抵扣方案,認為香港強制金的對沖機制已備受批評,為何本澳仍要設立類似機制?至於權益歸屬比例方案,有居民則擔心員工需工作滿三年始取得僱主供款部分比例,或間接做成僱主刻意提早炒人,建議員工工作滿一年即可取得僱主供款的一成,隨後每三個月增加百分之二點五,滿十年時即可取得百分百。
權益比增歸屬感
葉炳權解釋,現時人資市場流動高,權益歸屬比例方案要求員工工作滿三年可取得僱主供款的三成,隨後逐年增加,可讓員工有歸屬感,對勞資雙方都是公平合理;僱主供款部分可作為解僱賠償的抵扣方案,則是參考現時私退金市場都有此種方式,員工工作時間越長,公司可用作抵扣的比例越少,相信現時人資短缺,僱主不會輕易炒人,方案有利員工。
另有意見批評諮詢文本參考僱主不需供款的智利,為何不參考本澳公務員的勞資一比二供款?亦有擔心央積金對散工冇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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