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城規文遺土地三法實施情況
舊區重整法案重擬需時
【本報消息】有澳門論壇現場觀衆擔心,若不重整舊區,土地資源早晚枯竭。去年《舊區重整法律制度》草案因部分內容與“城規法”、“文遺法”、《土地法》重疊遭撤回。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劉榕稱,重擬工作要參考三法實施情況、個案分析及社會意見,涉及問題複雜。現時政府部門有進行維修、文物保護、街道美化等重整工作。
劉榕表示,三法實施兩個多月,城規會召開了一次會議,技術部門正規劃條件圖的編製工作,估計將於本月下旬作第一批公示,目前未知三法磨合情況。他解釋舊區重整包括重建、維修、文物保護及街道美化四種模式,其中重建涉及私有產權,必須有法律支撐,業權比例、規劃、稅務、政府角色、市場情況等問題需廣泛討論,爭議大,內容複雜。現時鉅富、福寧等大廈業主自發推動重建,為未來修訂該法提供參考。收集三法回饋及社會意見後會盡快重擬法案,與“城規法”重疊的內容亦要抽離。
他稱各部門有其他模式的重建工作,如房屋局提供樓宇維修支援計劃、文化局的文物保護工作,以及工務局、民署、旅遊局旅遊路線推動的街道景觀整治美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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