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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榕:舊區重整或斬件推出

2014-05-15 00:00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去年遭撤回

    劉榕:舊區重整或斬件推出

    創條件自發重建舊樓    擴容積率獨立分析

    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長劉榕認為,鉅富、福寧、明興樓三幢舊樓的自發重建經驗值得參考,政府認同業主代表主張擴大重建容積率的建議方向及取態。但每個個案都不同,要獨立思考,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及城市建設條件,亦要過城規會。他不排除斬件推出舊區重整法案,冀創造條件促業主自發重建舊樓。

    三幢重建中的舊樓業主代表日前向政府提出三建議,分別是減免重建所需稅務、降低同意重建業主百分比及擴大重建容積率。劉榕稱,以上建議會納入考慮範圍,擴大重建容積率確可減輕業主重建負擔。現時建築條例允許三、四層樓宇重建至七層,但必須符合防火、文物保護、景觀等城市規劃及城市建設條件。每一個案都要獨立思考,亦要走“城規法”程序,相信經城規會討論並綜合業主和居民意見,可得出有利於社會的規劃條件圖。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涉及內容廣泛,有意見冀政府先易後難,將法案斬件重來,加快立法進度。劉榕不排除斬件可能,稱法律草擬工作須參考“城規法”、《土地法》及“文遺法”的磨合情況,部分法案獨立出台有討論空間,希望創造條件推動舊樓,尤其自發重建計劃順暢推行。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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