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及城規會意見影響需否修改
首批七規劃條件圖公示
《城市規劃法》生效後,工務局昨日公佈首批共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即日起至六月五日進行公示及收集居民意見。城市規劃廳長劉榕強調,工務局重視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示過程中資訊的透明與訊息發放,希望更多居民能了解有關草案及提出意見。
重視訊息透明發放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上午十一時舉行第二次平常會議,主要向委員簡介有關《未有詳細規劃地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內容及收集意見資料。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城規會秘書長劉榕表示,當局已完成首批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即日起公佈及公示,以收集居民對有關草案的意見。他強調當局非常重視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示過程中資訊的透明與訊息的發放,希望更多居民能了解有關草案及提出意見。在公示前已按照法律規定,分別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報章刋登廣告,公佈七個個案的相關訊息與資料查閱方法,並按照規定向申請人發出公函及短訊知會公示的日期,公示資料同時上載至工務局網頁,利害關係人及居民可以在公示期內查閱。
工務局在收到申請人申請後,隨即會編製草案及進行最少十五日的公示,之後將所收集的意見整理後送交城規會討論,城規會委員在會議前最少五天會收到有關個案的意見,以便對相關申請有更深入了解。在城規會完成討論後,工務局將統一綜合分析居民及城規會意見,再建議是否修改現有草案。假如草案無需修改便直接編製規劃條件圖;如需修改,在完成修改後再按程序公示及收集意見。劉榕認為,居民及城規會對草案提出的意見相當重要,將直接影響該草案是否需要修改。
兩周公佈一批草案
今次七個申請個案是城市規劃法實施後首批公佈的草案,地點分別位於澳門半島及氹仔舊區(見附表)。假如草案一次過獲得通過,申請到完成規劃條件圖可以在一百八十天內完成,否則將因應收集的意見,在修改後再重新進入公示程序。劉榕表示,不排除有關程序需要多次重覆,按照目前工作流程及申請數量,預計每隔兩周公佈一批草案,現時另有四個申請已有條件在下星期進行第二批公示,此外有涉及氹仔北區的規劃條件圖申請,目前正編製草案以待公示。
本報記者 黎溢康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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