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宇詩賣Bra唔失禮
昨日有報道指黃宇詩最近自資六位數,在香港上環荷里活道舊警察宿舍活化的創意產業中心賣胸圍,原因是因為她演藝事業不順暢,所以創業做生意尋求機遇。
黃宇詩算是典型的星二代,要不是因為她父母黃霑與華娃的名氣,大概她根本沒機會晉身演藝界。然而雖有入門機會,奈何她較為平庸,卻要背負着才子父親盛名的壓力,這些年也算難為了她。當然,她不是沒有付出過努力,但努力與回報不一定成正比。以娛翁所知,除卻幕前工作努力外,過去她也經常與無線監製潘嘉德到她目前開業的店舖附近食肆飽啖生蠔,目的當然是希望朝中有人好辦事。
黃宇詩在報道中稱演藝之心未死,仍然有演出的慾望。這也很正常,因為只要在水銀燈下曾經接受過歡呼的人,總是難忘箇中滋味;她即使暫時從商,亦不等如永久轉行,權且當作給自己多一種體驗又或是副業亦未嘗不可。
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些人總覺藝人從事跟娛樂圈不相關的工作,就是鬱鬱不得志,這根本就是一個謬誤,就似香港首富李嘉誠,要是只懂穿膠花到老,能有今天的成就嗎?
像黃宇詩或其他已經轉行的藝人一樣,短暫的改變不等如一世,未來或許仍有機會再做幕前工作;即使未來他們做不回老本行,那又怎樣,不見得不做演藝工作就是失敗,人生可以有多樣性,只要無愧於心、投入工作,不論做何工作都有出頭天。
生活總離不開興趣與金錢,不論哪種是興趣、哪種是賺錢的主要途徑,兩者絕對可以並存,而且這也算是自力更生,比起要看大台高層面色應該輕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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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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