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大量欺壓群衆證據
二○○一年十月,劉漢等人在成都紅頂夜總會娛樂時,與同在此處娛樂的史俊泉發生糾紛,劉漢提出出資人民幣一千萬元殺死史俊泉,後放棄殺人行動;二○○八年,劉維以廣漢一加油站油品存在品質問題為由,安排曾建軍等人堵塞加油站入口,隨意毆打加油站員工;一九九九年,漢龍集團下屬小島公司在工程開發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產生矛盾,田偉帶人對村民進行毆打;二○○○年十月的一天,劉維帶人持槍在廣漢市帕提亞大酒店的遊戲機廳內藉故鬧事……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指控該組織尋釁滋事和多起欺壓群衆違法事實的證據。
持大量槍支彈藥
法庭調查中,法警抬着陳列在展板上的槍支,向被告人、辯護人、審判席展示。在劉漢等十人案的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涉案的衝鋒槍、“六四”式手槍等槍械以及制式子彈、鋼珠彈等物證及照片。
公訴人指出,該組織非法買賣、持有槍支彈藥數量很大,危害極大,後果極其嚴重。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典型特徵之一。
劉漢曾赴澳參賭
此外,起訴書指控:從一九九三年開始,劉漢、劉維、孫某某等人先後在四川省廣漢市、成都市、什邡市、綿陽市等地實施開設賭場、敲詐勒索、串通投標、騙取貸款等非法斂財行為。劉漢和劉維等人還分別依託漢龍集團等經濟實體的經營活動,不斷壯大經濟實力,獲得鉅額資產。
公訴人當庭出示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大量證人證言,以證明漢龍集團及其關聯企業,向金融機構騙取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等資金總額為人民幣三十八點三四九三億元、美元一點四億元;出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證明劉維壟斷當地賭博遊戲機廳、河道採砂權,獲利四百餘萬元,通過暴力行為壟斷廣漢市賭博遊戲廳獲利數千萬元。
法庭調查顯示,被告人曠曉燕等人先後在境內邀約劉漢等二十餘人赴澳參賭,並安排被告人劉淼在澳門為賭客提供出碼、換碼等服務以獲取洗碼佣金。曠曉燕當庭供認,劉漢曾在成都向他支付賭債二億餘元,尚欠五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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